南都訊 記者孫瑩 增城市科信局把近40萬專項資金,用於支付合同工工資和節日費補貼;增城市8290萬地方債務未統計;多個項目未按政府採購、未公開招標,目前已上報廣州市紀委……昨日,廣州市審計局公佈對增城市政府2011年度財政決算的審計報告,發現“問題一籮筐”。
  “藏匿”8290萬地方債
  審計發現,增城市有個別街鎮和部門政府性債務餘額8290 .98萬元未納入市財政局統計和管理。
  截至審計日,增城市未按規定推行公務卡結算制度。
  更不用說最常見的“預算執行率低”問題:2011年預算安排支出率為零的項目有1033個,占當年預算安排項目總數的17.14%;涉及金額27.8億。
  71預算單位違規挪用近5000萬資金
  審計發現,2009年6月,增城市林業局未經市林業局和財政局批准,將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955.23萬元調整用於其他項目。
  2011年,增城市科信局分別將節能項目專項資金、社保系統運行和光纖租賃費等專項資金合計39.47萬元,用於支付合同工工資和節日費補貼。
  截至2011年底,增城市財政局共開設36個財政專戶,需要進行清理的20個財政專戶未按相關規定進行清理。此外,增城市有71個預算單位違規將資金從零餘額賬戶轉到其名下的其他銀行賬戶,用於日常經費開支,金額合計4859.62萬元,未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2011年結轉結餘資金42億
  2011年末,增城市財政預算結轉、結餘資金42.1億元,比上年增加15.32%,其中,光2011年形成的結轉金額就占七成。
  歷年結轉項目中有74個合計4243.60萬元近兩年沒有發生任何支出。2012年增城市財政局繼續安排使用,但至同年9月末上述項目仍未發生支出。
  增城市水務局、林業局和建設局共有36個已完工項目結餘資金未作清理,涉及金額1001.39萬元。
  21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政府採購
  工程問題方面,此次審計發現,增城市共有21個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政府採購,5個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標。其中包括:2009年至2011年,新塘鎮政府公園綠化養護、環衛保潔、安保員聘用等5項委托勞務沒有按規定進行政府採購,金額合計1172.45萬元;2011年,增城市國土局沒有按規定進行政府採購,向屬下單位地籍測量隊支付測量服務費415.97萬元,等等。
  工程問題已上報廣州市紀委
  報告稱,部分問題在審計期間進行了整改,如對未推行公務卡結算的問題,2012年11月增城市政府常務會議已通過公務卡結算改革實施方案;對未按規定清理財政專戶問題,增城市財政局已撤銷9個專戶,並將繼續清理。對預算執行率低的問題,增城市財政局採取所有本級項目資金重新安排、擴大績效評價範圍將評價結果作為下年預算安排的依據、加強上級項目資金的對接管理等措施,切實提高預算編製準確性和資金使用效益;對未準確統計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問題,增城市財政局已將8290 .98萬元納入增城市地方性債務管理體系;對增城市國土局、新塘鎮等單位未按規定進行政府採購、公開招標的問題,中共增城市紀律檢查委員對以上問題進行調查,並將處理情況上報廣州市紀委。  (原標題:增城市科信局挪用40萬專項資金支付工資發過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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