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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聯社引述 扁案判太重 ◎政治判決 司法秀 ◎扁案判決自始無效 ◎台灣版九一一 圖片引自: 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12/today-o9.htm ◎美聯社引述 扁案判太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12/today-p1.htm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前總統陳水扁無期徒刑,震驚世界,國際主要媒體都在第一時間大幅報導,多指這項判決結果將成為台灣政治史上的分水嶺,但也普遍注意到扁案衍生的司法正義與人權問題,美聯社引述專家的見解,認為法官判刑太重。 紐時:嚴重打擊反國民黨勢力 美 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和英國廣播公司(BBC)以突發新聞報導這項消息。CNN從昨天下午開始就預告,還把扁案判決和「九一一」八週年並列為全球要 聞。報導提及,陳水扁是台灣首位遭羈押、起訴及判刑的卸任元首,他在任期間,常以支持台獨的言論激怒中國;他並指控遭總統馬英九政治迫害,但馬否認。 中國官媒口徑一致 撻伐扁家 BBC說,判決結果在許多人意料中,但也有人認為這 禮服是國民黨的政治報復。紐約時報說,本案的判決雖在意料中,但對陳水扁數十年來所領導的反國民黨勢力而言,依然是個嚴重打擊。 中國中央電視台及新華社等中國官方媒體都即時報導,並口徑一致對陳水扁一家人大加撻伐,稱未來扁家子女仍可坐享海外鉅款。 美聯社:台灣政治史重要分水嶺 美聯社認為,這項判決是台灣政治史一個重要分水嶺,支持者相信,陳水扁遭起訴與他的反中觀點有關,他在審判期間遭到不公平監禁,批評人士質疑去年十二月更換承審法官的決定。報導引述東吳大學政治學者徐永明的看法,認為判刑太重,審判被政治污染。 路透則指這項判決不大可能影響北京與親中的國民黨以及馬英九總統間的關係,卻會打擊民進黨。 卡達「半島電視台」在報導中,提及三十位國際學者今年初曾致函台灣政府表示,「對司法系統的侵害」危及陳水扁公平受審的權利,表達嚴重關切。紐約時報引述五十七歲台北市居民黃留珠(譯音)的話說:「實在非常不公平,自從更換承審法官後,我就對司法體制失去信心。」 ◎綠擬動員 府前長期抗爭 〔記 酒店工作者李欣芳、洪瑞琴、黃文鍠、林慶川/綜合報導〕陳水扁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民進黨台北市黨部昨晚與本土社團幹部會商,決定拜會台南市長許添財領銜的專案評估小組,建議發動群眾赴總統府長期抗爭,以聲援陳水扁的司法人權。 台灣南社社長鄭正煜、台灣客社社長張葉森等人串連本土社團成員,決定今天下午四時前往蔡守訓位於台北縣板橋市的家抗議。北院已接獲線報得知有挺扁人士要至蔡守訓家中抗議,已請警方保護。 ◎政治判決 司法秀 --莊柏林 九月十一日下午四時扁案等宣判,正如預期對有關被告等,配合者輕判,不配合者重判。 蔡守訓等三人合議庭,對陳水扁、吳淑珍科重刑達無期,馬永成有期徒刑二十年,林德訓十六年,李界木六年,陳致中二年六個月,而對完全配合的吳景茂緩刑,陳鎮慧則勉予免刑。 事實上,特偵組及蔡守訓辦案,正如阿扁所說完全秉諸馬英九的旨意而為,此有事實證據可循,去年 十一月十一日 ,台北土城看守所即有數百名警察站立巡視,並以拒馬鐵絲網封住通路,同時台北地院總統府附近博愛特區,也以鐵絲網圍住禁止通行,是時阿 房屋買賣扁尚未聲押裁定。 又特偵組陳雲南等八位檢察官,於去年 十二月十二日 將阿扁等十四名被告所提之起訴書,洋洋大觀,經詳閱後,對前第一家庭,有趕盡殺絕的內容,此因阿扁主張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犯中國之大忌,乃命馬英九透過法務部長王清峰重懲阿扁等一干人犯。 如 此,要如何解套,譬如上訴二審後的輕判,或交保候傳,都要看阿扁對台灣主權地位的立場,是否改變而定。正如九月十一日報載,阿扁在判決之外,胡錦濤與馬英 九所憂慮者,台灣本土政權是否重現,是否再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的國格,阿扁將為台灣犧牲奉獻,正如民進黨中央決議,大家應響應而採強硬的群眾抗爭路線。 (作者為律師) ◎扁案判決自始無效--洪英花(作者為士林地方法院 刑庭長) 法官的審判權源自「主權在民」,法院是為了維護人民訴訟權而存在,法官身為人民權利守護神,自應守憲守法、捍衛人民權利。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作成的「無效裁判」,自不具實質正當性,對任何人均不生羈束力。扁案判決自始當然無效。 (一)違反憲法第八十條、第十六條及司法院釋字第五三○號 我國憲法第八十條審判獨立在建構 租辦公室公平法院,「法定法官原則」為其核心價值,並在落實憲法第十六條訴訟權之保障,「法定法官」為實現公平正義之鑰,為我國憲法第八十條、第十六條及司法院釋字第五三○號所明定。蔡守訓合議庭並非扁案「法定法官」,無權審理扁案。 (二)違反憲法第八條及司法院釋字第三八四、三九二號 憲 法第八條明定,人民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所謂「法院」,當指有審判權之法官所構成之獨任或合議之法院(司法院釋字第三八四號、第三九二號參 照)。「法定法官」乃能依法對人民審問處罰,蔡守訓合議庭為「簽呈法官」,對扁案既無審理權責,更無羈押權,扁案判決自始、當然無效。 (三)違反司法院釋字第六五三號 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係指人民有權利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正審判,不得因身分不同而予以剝奪,亦據司法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理由書闡明。阿扁雖貴為前總統,其正當法律程序及人身自由權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應相互平等,不容漠視或更加(相對)嚴苛。 (四)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條 刑事訴訟法第六條係針對數同級法院相牽連案件合併管轄之規定,依其精神,同一法院相牽連案件 長灘島固得合併由其中一法官合併審判,惟其合併均須以裁定移併,扁案換法官未以「裁定」移併,自屬違法。 (五)違反憲法第七十八條、第一七一條、第一七二條、第一七三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及司法院釋字第三七一、五七二、五九○號 合併審判固在防杜裁判歧異並顧及訴訟經濟,惟多係出於被告對於合併審判無爭議之情況下為之,被告若堅執抗議,其「法定法官權利不可被剝奪」。 法官審理具體個案,發生違憲爭議,應積極扮演聲請釋憲角色,並等候大法官之釋憲判斷,不容率爾依憑個人主觀之認知,怠於形成違憲確信,跳躍程序爭議,逕入實體審理。 (六)違反司法院釋字第四一八號、第四三六號 司 法院釋字第四一八號指出「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有訴訟之權,旨在確保人民有依法定程序受公平審判之權利。」釋字第四三六號亦表明「國家刑罰權之發動與運 作,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最低要求。」個案正義的落實,所賴絕不止於實體審理結果的有罪、無罪,並兼含程序實踐的過程與堅持。 ◎台灣版九一一--陳昭姿(作者為前台灣北社副社長) 2001年9月11日,多位訓練有素的恐怖份子,在美國本土同時劫持數架民航機,不顧機?西裝外套W眾多無辜的乘客,以自毀式手法強迫客機駕駛衝撞各地摩天大樓,造成 包括紐約地標—世界貿易中心雙塔在內的六座建築被完全摧毀,美國國防部總部所在地的五角大廈也受到襲擊,整個事件中有將近三千人喪失寶貴生命。「九一一恐 怖攻擊事件」固然在全世界人心中留下難以消退的陰影,對美國人而言更是影響重大,從此開始對他人處處設防,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亦漸漸拉開。 2009年9月11日,「中華民國」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泯滅專業良知,棄守無罪推定原則,踐踏司法程序正義,一審宣判台灣卸任總統陳水扁無期徒刑的重罪, 此項作為宛如黑色九一一陰影籠罩台灣人民的心中。毫不掩飾藉由司法手段進行政治清算的行徑,特偵組檢察官夥同合議庭的法官扮演了八年前的劫機恐怖份子。挾 持具有原罪的阿扁總統,以自毀式手法衝撞「司法的公平與正義」,自此,台灣人民對司法僅存的敬畏與信任被徹底摧毀殆盡。 「九一一恐怖攻擊事 件」讓美國人產生集體性格上的化學變化,希望「九一一扁案一審宣判」也會讓台灣人發生集體認知與行為的改變。當莫拉克颱風卸下了馬英九的金鐘罩,許多人總 算看清楚想明白,對阿扁家族的追殺清算,竟是馬政府一年多來最出色的「政績 西服」,比起阿扁總統執政時期,此項「政績」除外所剩下的,不是式微就是歸零或趨向 負數—主權式微,民主歸零,經濟負數。 期待台灣人民集體覺醒,再度團結自救,更期待綠營政治人物拋開私心,重新擁抱民意,讓我們共同在最短的時間取回中央執政權。到了那一天,相信我們已經知道如何重新執政,已經明白什麼是當務之急,更已經學會如何對待自己與敵人◎重判台灣人--郭文彥 馬英九將特別費納入私人帳戶,法官卻引經據典判其無罪,真是欲脫其罪何患無詞。 而首位台灣本土政權的總統陳水扁,他對台灣民主貢獻之大,有目共睹。但因此引起政敵之懷恨,加上觸犯中國反分裂法,於是國共聯手,借題發揮,一再無理延押陳水扁。並在陳水扁不認罪的情況下,硬將其判處重刑,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讓人懷疑這根本是政治判決。 從電視上看到判決結果,心情非常沉重。觀陳水扁一生的奮鬥歷程,是值得台灣人敬重。只要台灣人團結,真正的台灣人才有再度當家做主的一天,陳水扁也才能獲得清白。 (作者為退休人士) ◎ 黃佳境 雖然大家都寄望司法的公正性,但涉及政治案件,未審先判的「自由心證」早已凌駕司法的程序正義,尤其阿扁被指控貪瀆案,更換審理法官一再被羈押,早?室內設計N明擺,阿扁永遠脫離不了牢獄之災了,他和阿珍一審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正是:不認罪,就關到你判刑都不見天日! 對付阿扁,執政黨上下無不強調「依法」不干涉,事實上,司法人早已揭露,行政權介入干預審判,招搖又粗糙;大案併小案,正是明顯侵權行為,各種卑劣手段用盡,一年來欺矇大眾的冗長攻防,最終卻以他人的自白當證據回過頭羅織扁案,這樣的矇混真能把社會大眾都當傻瓜擺佈嗎? 「政 治迫害」其來有自,猶記得馬英九為特別費案被起訴時公開憤慨指責,並對司法祭出「檄文」:正義已遭政治綁架,民主受此重傷,社會正義難伸,甚至以「邪猈者 梟叫狼嚎,台灣進入民主寒冬」。對照蔡守訓刻意貫穿中國古今朝代,用心良苦提出匪夷所思的「以古判今」量身訂作的「實質補貼」脫罪,馬又回應「司法是正義 的化身」,這是什麼心態在看待司法?難道不是以「政治」化解司法案件的最佳例證? 相對蔡法官的「自由心證」當然因人而設,面對藍營喊打的阿扁自然大逆轉,無所不用其極凌遲羞辱邀功了。 (作者為前新聞工作者) ◎許添財:判決出來就應停止羈押 擔任民進黨聲援司法人權專案小組召集人的許添財表示,判決出來就應停止羈押,小組將於下週三前召開,採取必要方式聲援,整個黨的行動計畫尊重 吳哥窟a>合議決定。 許 添財說,審判結果是否太重,這由法律專家去評論,扁案某種程度雖是個案,在台灣民主過程中卻不是個案,衡諸社會觀感,刑度被事先預料,顯示審判品質與過程 有問題,因此整個聲援行動,也是希望如何建立新標準,具有發展性及恆久的正義,讓台灣民主可以放諸四海皆準,因為司法改革亦是政治運動一環,這是全民關注 的議題。 對於支持鄉親可能發動抗議示威、甚至傳出「火燒總統府」,許添財說,各種說法他或黨都不予置評,台灣是民主自由國家,任何國民的行為有法律保障與界線。 許 添財表示,扁案不該用狹義或武斷的見解,現在有人提總統特赦的說法言之過早,因為這也要等三審定讞,那是總統智慧、高度歷史責任及政治態度,不是誰能建 議,站在不同政黨立場,更沒有建議理由,不能搖尾乞憐,真正錯的話勇於面對,沒有錯的話就據理力爭,這是政治運動人士都要有的一種歷史責任感。 前北社副社長陳昭姿說,扁珍都遭重判無期徒刑,這樣的判決台灣人民能接受嗎?她堅信阿扁無罪!「是民進黨該接手行動的時候了」。 鄭正煜表示,馬英九帝國像希特勒一樣,利用司法整肅異己,因此,南社對蔡守訓法官合議庭的判決絕對不予承認,尤其扁案換法官本身就不合法,大法官會議對扁案換法官遲不做出解釋文,這也是非法。 燒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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